發布日期:2022-10-31 瀏覽次數:0次
// 認監委關于注銷廣州海關技術中心等4家機構部分領域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檢測業務的公告 2022年第15號 根據廣州海關技術研究中心等4家機構的申請,依據《強制性產品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和實驗室管理辦法》(質檢總局令第 65號)規定,從即日起注銷以下4家機構承擔的部分領域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檢測業務。 一、注銷廣州海關技術中心承擔的電動自行車(CNCA-C11-16)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檢測業務。 二、注銷江蘇檢驗檢疫車輛燈具檢測實驗室承擔的機動車外部照明及光信號裝置(CNCA-C11-07)、機動車輛間接視野裝置(CNCA-C11-08)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檢測業務。 三、注銷國家乳膠制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承擔的溶劑型木器涂料產品(CNCA-C21-01)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檢測業務。 四、注銷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承擔的機動車外部照明及光信號裝置(CNCA-C11-07)中機動車光信號裝置(尾部標志板、機動車回復反射器)以及摩托車用外部照明及光信號裝置(摩托車牌照燈、輕便摩托車牌照燈及前照燈)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檢測業務。 認監委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