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1-10-22 瀏覽次數:0次
勞動關系協調員的定義
勞動關系協調員指從事勞動合同宣傳、監督、管理、參與集體協商、促進勞動溝通、預防和解決勞動爭議、勞動關系協調員(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勞動關系協調員(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和高級勞動關系協調員(國家職業資格一級)的專業人員。申請勞動關系協調員的基礎教育水平為高中畢業。
勞資關系協調員的主要職責如下:
(1)勞工標準的執行和管理
(2)勞動合同管理
(3)參與集體談判和集體合同管理
(4)實施勞動規章制度建設
(5)勞動溝通和民主管理
(六)協調處理員工投訴和勞動爭議。
勞資關系協調員的職業地位:
目前,勞動關系協調員主要分布在地區調解機構、地方工會、行業協會、企業家協會以及內部人力資源管理、工會和用人單位的法律部門。截至2004年底,全國已設立了近200000家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和8000多個區域性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同時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建立和完善內部勞動關系協調機制,配備了專業的勞動關系協調人員。
【ISO37001反賄賂管理體,勞動關系協調員,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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