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10-12 瀏覽次數:0次
近日,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指導小組發布2022年度上海市第一批撤銷高新技術企業資格通知,通知顯示14家企業被撤銷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值得注意的是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在列。
根據相關規定,對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由認定機構通知稅務機關按《稅收征管法》及有關規定,追繳其自發生上述行為之日所屬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
存在以下這些情形可能被取消認定資格
情形一
企業研發投入不符合條件,被認定為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要求,存在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風險。
情形二
企業因發生嚴重環境違法和環保行政處罰,存在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風險。
情形三
企業更名后和重大事項變更,被認定為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要求,存在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風險。
情形四
企業被舉報認定過程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存在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風險。
情形五
企業存在管理疏漏,產生重大安全事故,存在被取消高新技術業資格的風險。
情形六
研發費用大于管理費用,未能合理闡明原因,存在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風險。
情形七
申請認定材料存在知識產權作假情況,存在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風險。
情形八
企業都是由于日常管理不到位,累計兩年未填報年度發展情況表,存在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風險。
高新收入申報不實,存在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風險。
情形十一
企業虛開發票,存在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風險。
情形十二
知識產權存在侵權糾紛或者無效風險,專利條件不符合或關聯度低,存在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風險。
情形十三
因企業經營活動、戰略調整致使高新技術產品與企業申請時發生完全變化等,存在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風險。
情形十四
未建立研發費用專賬管理,或者專賬管理不達標,存在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風險。
情形十五
財務管理不規范,季報、年報填寫的數據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體系要求,有偷稅漏稅行為等,存在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風險。
參考政策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發科[2016]32號) 第十九條, 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一)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
(二)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
(三)未按期報告與認定條件有關重大變化情況,或累計兩年未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
對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由認定機構通知稅務機關按《稅收征管法》及有關規定,追繳其自發生上述行為之日所屬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